政策扶持、创业服务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就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本市将启动实施2009-2011年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创业扶持政策或创业服务,帮助劳动者在本市创业,并成功开办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等各种创业组织。 政策扶持: 一、政策性融资支持(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小额贷款担保、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等融资支持)。 二、经营场地房租补贴(失业保险基金以及各级财政资金给予的房租补贴)。 三、税费减免和费用补贴(如商贸服务型企业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费用补贴、开办费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等)。 四、自主创业组织岗位补贴:凡本市户籍的自主创业者,在嘉定区内(其注册地和经营地一致)开办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及经营性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按其吸纳嘉定区户籍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三类人员,按规定办理招工录用备案手续,从业人员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稳定就业六个月以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吸纳本市三类人员比例不得低于50%,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下的吸纳本市三类人员比例不得低于70%,每个自主创业组织每年最高补贴人数不超过20人。 创业服务主要是指意向创业者在创业前预约专家咨询,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业专家志愿者为其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指导服务,有完整的服务记录并成功就业的。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创业广场5号窗口 联系电话:59996083 59997173 联系人: 陆老师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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